城市化是我国实现现代化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趋势。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已经并将继续给民族工作带来深刻的影响。上海作为特大型城市,2005年,根据1%的抽样调查,常住少数民族的16万。随着上海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上海多民族化进程也在加快。1990年,上海有44个少数民族成份,62171人,至2000年,上海有53个少数民族成份,103639人,再加流动人口中少数民族约10万。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出现了大量新情况、新问题,给上海民族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 1997年,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和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新要求,市民委根据上海特点,把上海民族工作的主要立足点和注意力投放到社区,积极探索如何运用社区的各种社会力量开展社区民族工作。1997年11月,召开上海市社区民族工作交流会,拉开了社区民族工作的帷幕。2000年6月,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厅转发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委《进一步加强本市民族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今后几年社区民族工作总体要求:社区民族工作是上海民族工作的基础,它所体现的群体性、社会性、广泛性是其他部门所无法替代的;要把社区民族工作列入区、县政府对街道、镇乡工作考核的目标之中,完善社区民族工作机制,健全社区民族工作网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资源共享、双向服务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社区民族工作机构和少数民族工作网络身处基层、贴近少数民族群众的优势,及时了解和反映少数民族群众的思想状况和实际困难,倾听民声、体察民俗、解决民忧,积极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对少数民族的帮困和再就业工作,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要在社区广泛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为内容的各类活动,以增进各民族之间的平等相待和友好相处,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这些为推进上海社区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10年来,市民族宗教委始终将社区民族工作作为上海民族工作的重点和抓手,以“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为指导,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为目的,在“重在建设、创在特色、力在务实、贵在坚持”上下功夫,不断完善新的思路,寻找新的抓手,探索新的机制,使上海社区民族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002年3月制订下发《上海市社区民族工作简则》;2003年4月制订下发《关于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优秀社区活动的意见》。同时,定期召开“上海市社区民族工作先进表彰会”,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进工作。市民族宗教委于2000年10月召开第一次上海市社区民族工作先进表彰会,49个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受到表彰;2002年12月召开了第二次上海市社区民族工作先进表彰会,34个先进集体、31个先进个人受到表彰;2006年1月召开了第三次上海市社区民族工作先进表彰会,91个先进集体、29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市委、市府领导到会作重要讲话。为了进一步拓展社区民族工作新领域,探索社区民族工作的新路子。在市民族宗教委的引导下,在自愿的基础上,中心城区12个区下属12个社区民族工作具有特色的街道发起组建了上海市社区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先后就“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双向服务”、“真心真意为少数民族服务”、“外来少数民族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社区民族工作机制”等专题进行了研讨,发挥了以点带面,推进社区民族工作的作用。 通过10年的努力,上海社区民族工作不断推进:第一,由点到面。由少数几个试点街道向全市各区县发展。1997年,只有20来个街道探索社区民族工作。目前,上海19个区县都有各自的先进典型,静安区、黄浦区下属所有街道都在积极探索社区民族工作;第二,由浅入深。由过去单纯帮助少数民族排忧解难到根据自己的特点来设计工作载体,开展富有特色的社区民族工作。并由过去单向服务到利用各种资源,实现双向服务、自我服务。由过去单一的发展动力上升到开发多元的发展动力;第三,由表及里。由过去的工作经验总结上升到理性思考。不少街道开始能够理性思考社区民族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社区民族工作的定位和机制等,并以此指导本社区民族工作。6年多来,上海社区民族工作的知名度已逐渐由上海走向全国。2002年9月,19城市民委主任联席会议在上海召开,与会的领导和代表对上海的社区民族工作予以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