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三证"--是指公安部门开具的"居民殡葬死亡证"、"居 民户口簿"、亡人"身份证"复印件。 *善面--即亲属好友向亡人遗体告别。 *净仪--即由工作人员为亡人净身洗礼。 *殡礼--亦称站"者那则"。即为亡人向安拉祈祷的集体礼拜,由阿訇率众举行。 *殡埋--即送"埋体"(遗体)下土落葬。
(一)接运遗体:
凡有本市户籍,归真于本市的回族等十个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亡人,其丧事承办人,可直接打电话(59760286)告知回民公墓,回民公墓遵照有关规定,安排殡仪车接运遗体。
凡外省市户籍,归真于本市的回族等十个少数民族亡人,其丧事承办人必须持本市公安部门开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须标明民族成份和葬于回民公墓字样)及亡人身份证或可证明其民族成份的有效证件,到市回民公墓管理所办理手续。手续齐备后,回民公墓派殡仪车接运遗体。
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穆斯林在本市死亡,需按回族等十个少数民族的殡葬习俗在本市殡葬,由当地有关机构出具有效证明,到市回民公墓管理所办理手续。手续齐备后,回民公墓派殡仪车接运遗体。
外国穆斯林在本市死亡,需按回族等十个少数民族的殡葬习俗在本市殡葬的,由其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市外事部门出具证明,到市回民公墓管理所办理登记手续。手续齐备后,回民公墓派殡仪车接运遗体。
(二)办理登记
凡有本市户籍,归真于本市的回族等十个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亡人,丧事承办人必须持“三证”(公安部门开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居民户口簿”及亡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市回民公墓管理所殡葬业务部,办理落葬登记手续。
(三)、购置丧葬用品
根据习俗,所需丧葬用品有12个品种,基本用量为:白布克凡一套(包括穿衣、围帐、天棚)、香料5袋、冰片2袋、樟脑2袋、雄黄2袋、毛巾2条、香水2瓶、药棉1包、芭兰香2盒、奇南香2支、油毡l块、木牌1块。上述用品须在“净仪”(即为亡人净身洗礼)前备齐,并交管理所工作人员。丧事承办人可在回民公墓管理所卖品部购置。
(四)、举行殡葬仪式